• 不幸變成植物人,生命很短還是很長?—植物人與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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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種保險給付受益人是被保險人本人,被保險人呈植物人狀態已喪失意識,屬於「達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之情況」。

    16年前一位臺大學生阿聲在校打球突然昏倒,送醫後不及搶救,成為植物人至今,雙親一直親力照顧,後來爸爸因此中風,媽媽骨刺健康變差。
     
    植物人
     
    今年的父親節,創世基金會新店分院幫38歲院民阿清過節,探望他的女兒20歲,18年前阿清車禍變成植物人,女兒沒了活爸爸,照顧長大的壓力全落在媽媽肩上。
     
    這些是4千位植物人中的2個辛酸的故事。
     
    民國52年9月17日,17歲如花似玉年華的中山女高管樂隊學生,跟同學相偕到松山去,沿著八德路騎自行車東行,經過敦化南北路口,一輛車速過快的計程車,竟從後方追撞,女學生騰空飛起,墜落時頭部撞上計程車擋風玻璃,玻璃和儀表板全毀,也因此毀了女學生一輩子,毀了女學生家人一輩子。她是我們社會一直留存記憶的植物人王曉民。
     
    從王曉民成為植物人開始,王父王母全職負起照顧女兒的責任,輪班看護,為女兒抽痰、按摩,天氣好時帶女兒出門曬太陽,照顧得無微不至。王母在民國85年,照顧王曉民33年因胃癌離世。3年後,王父也癌症過世。王曉民的三位胞妹接手擔起照顧的責任,一直到99年3月,王曉民離開人間。17歲的青春停格了47年。
     
    google
    註:試著Google「植物人」關鍵字,許許多多家庭酸苦影像躍然螢幕。
     
     
    ▎  不幸變成植物人,生命很短還是很長?
     
    常見植物人發生原因,以交通事故最多,尤其是騎乘機車。嚴重腦中風、腦部手術傷害,也是原因。
     
    國衛院的分析研究指出,35到39歲間成為植物人,之後的平均餘命是18.1年,隨發生年齡延後,平均餘命減少,最短的是85歲以上發生,平均再活3.4年。
     
    壽命
    國衛院101年許志成「身心障礙者提前老化及平均餘命基礎研究」
     
    而發生植物人的平均年齡是39.1歲(身心障礙鑑定時的年齡平均數)。
     
    可見植物人多發生在青壯期,發生後存活時間又長。本可無盡揮灑的天空從此停格,本享幸福美滿的家庭從此日子辛勞、愁苦、漫漫無盡的照顧晨昏,這正是「植物人」的家庭圖像!
     
    我們總是感佩於王曉民父母、手足「不離不棄」,也因為這四個字,家人承受的負荷外人無法想像。
     
    如果有所選擇,相信每位植物人的答案將會很清楚。但在法令和人倫考慮下植物人和家屬沒有選擇。能選擇的是避開危險因子,比如騎乘機車一定要戴妥有效保護的安全帽,騎車開車注意安全等等。而轉嫁事故發生後的經濟風險,更是需要好好重視的課題。
     


     
    ▍  定義
     
    植物人的正式定義
     
    植物人是一種狀態,不是疾病的名稱,國際以Persistent Vegetative State, PVS定名, Persistent是指持續性的意思。
     

    植物人跟昏迷、腦死有何不同呢?
     
    臺大醫院神經科說:嚴重的腦部傷害會影響病人意識,導致意識不清,常用昏迷指數來表示病人的意識狀況,最深度的昏迷,其昏迷指數總分可能只有3分,這時候,常被人誤稱為病患已經腦死,腦死判定的過程十分嚴格,腦死與昏迷代表不一樣的意義。
     
    臨床上還有一群病人,在發生腦傷之初也是呈現深度昏迷,昏迷指數可能只有3分或4分,任憑使用再大的疼痛刺激,病患也不會睜開眼睛;然而在兩、三星期之後,病人竟逐漸可以睜開眼睛。
     
    之後,病人可以睡,可以醒,但是對周遭的事物卻沒有感受,即使很小心地觀察,也無法確定病人具有認知的功能。如果這種狀況持續一個月以上,則稱之為持續性植物人狀態。
     
    由此可知,植物人是一個活著會睡也會醒,但無法行動的一個人。所以他既不是昏迷,也不是腦死。他是一個活人,是屬於很痛苦地活著的那一種人。(引用自
    呂建榮
     
    衛福部身心障礙鑑定辦法對植物人定義為「大腦功能嚴重障礙,完全臥床,無法照顧自己飲食起居及通便,無法與他人溝通者」,一經鑑定,列入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極重度」等級。
     
    編號為B110意識功能缺損,每年鑑定一次,連續兩年都沒有改善,從此不用再鑑定。
     
    保險
    (圖片來源:pixta)
     
     

    ▍  有什麼相關保險
     
    壽險、意外險
     
    植物人屬於中樞神經系統第一級殘廢,壽險全殘保險金、意外險第一級殘保險金依保額100%理賠。
     

    住院醫療保險
     
    植物人需住院醫療時,住院醫療保險可予保障,因意外造成昏迷、植物人,傷害醫療保險亦將提供保障給付。
     

    重大疾病保險
     
    「腦中風後殘障」定義:因腦中風事故發生六個月後經專科醫師認定仍遺留永久性神經障礙包括植物人狀態。
     

    特定傷病保險、重大傷病保險
     
    特定傷病保險、重大傷病保險如列入「嚴重頭部創傷」、「昏迷」、「良性腦腫瘤」的傷病名稱,符合定義,一筆給付。已有重大傷病保險商品提供三次給付型。
     

    【補充定義】
     
    「嚴重頭部創傷」定義:
     
    因意外傷害事故引起的大腦損傷,導致永久性腦神經功能障礙,經教學醫院神經專科醫師確診,合併無法自理日常生活活動其中三項以上者。所謂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係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之,全須他人扶助之狀態。永久是指經過六個月之治療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有些會具文限制酒駕所致不理賠。
     
    「昏迷」定義:
     
    腦部功能衰竭造成意識功能喪失,對外界各種刺激無反應,使用生命維持系統持續超過30天。但因酒精或藥物濫用或醫療上使用鎮定劑所致的深度昏迷除外。
     
    「良性腦腫瘤」定義:
     
    因良性腦腫瘤開顱手術切除後經六個月治療,後經專科醫師認定遺仍遺留永久性神經障礙包括植物人狀態。
     

    長照險
     
    因疾病或意外造成植物人狀態,自需長期照顧狀態診斷日起持續90日仍處於需長期照顧狀態,第91日起給付長期照顧一次保險金和分期保險險金。長期照顧狀態指採用巴氏量表或其他臨床專業評量表,在「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更衣」六項中有三項(含)以上無別人協助無法獨力完成的障礙。
     

    殘扶險
     
    因疾病或意外造成植物人狀態,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並經六個月以上治療,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為結果判定。經專科醫師診斷,自診斷日起給付殘廢保險金、殘廢扶助金。
     
    失能
    (圖片來源:pixta)
     
     

    ▍  注意事項
     
    以上各種保險給付受益人是被保險人本人,被保險人呈植物人狀態已喪失意識,屬於「達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之情況」。保險公司會要求除檢附殘廢診斷證明書外,另應檢附法院監護宣告裁定書及裁定登記後之監護人身分資料,由監護人填具保險金申請書代為申請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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