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化解照護費用之手足衝突
用法律化解照護費用之手足衝突
王先生是家中長子,母親因失智需要全天候照顧。他辭掉工作,將母親接到自己家中,由妻子與自己輪流照護。他曾多次與妹妹們討論,希望三人能共同分擔費用,但妹妹們以「已經出嫁,父母本來就該由兒子負責照顧」為由推託。(圖片來源/Freepik)
林佳頻律師
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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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佳頻律師
隨著台灣高齡化加劇,越來越多家庭需要共同面對父母長期照顧的課題。問題是——誰要出錢?誰要出力?這往往成為兄弟姐妹爭吵的導火線。作為律師,我經常遇到這樣的諮詢:有人全心全意照顧父母,卻得不到兄弟姐妹的支持,甚至還因費用問題鬧上法院。
其實,法律早已明文規定「照顧父母是所有子女的共同責任」。透過正確的法律途徑,可以讓分工更公平,避免親情破裂。
一、案例分享--大哥的無奈
王先生是家中長子,母親因失智需要全天候照顧。他辭掉工作,將母親接到自己家中,由妻子與自己輪流照護。這樣的情況持續了三年,每個月除了擔任看護外,還要負擔母親醫療費用、日常生活開銷。王先生自覺已經盡心盡力,但兩個妹妹卻鮮少伸出援手,只在過年過節時探望母親。
漸漸地,王先生感到不平衡,他曾多次與妹妹們討論,希望三人能共同分擔費用,但妹妹們以「已經出嫁,父母本來就該由兒子負責照顧」為由推託。最後,王先生因經濟壓力與家庭壓力雙重夾擊,不得不向律師求助,詢問是否能透過法律要求妹妹們分攤照顧母親的費用。
二、照顧父母是子女共同責任
1、民法對扶養義務的規定
依照民法第1114條,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換言之,父母需要被照顧時,所有子女都有責任,並不是只有一個人要承擔。
進一步來看,民法第1115條也規定,若有數人同時應負扶養義務,應依各自的「經濟能力」按比例分擔扶養義務。這表示,兄弟姐妹應共同協力,而不是將責任推給其中一人,收入高的子女可以多出一些,經濟困難的子女可少出一些,但不能完全不出。
2、法院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會考量下列因素:
(1) 各子女的經濟狀況:收入、財產、是否已有家庭負擔。
(2) 實際照顧的情況:誰花了時間與精力親自照顧,誰僅僅出錢。
(3) 父母本身的財產:若父母有退休金、存款,子女僅需補足不足部分。
因此,如果像王先生一樣長期提供照護,法院通常會認定妹妹們也必須分攤照顧費用,而不是完全依賴兒子。
3、法院實務曾有判決,長子獨自照顧失能父親多年,後來請求其他兄弟姐妹分擔費用。法院認為,父親的照顧費用屬於共同扶養義務,長子已經預先墊付,因此弟妹應依比例返還部分費用。這樣的判決,凸顯法律不允許將照顧責任全壓在某一個子女身上。
三、解決照護爭議之方式
1、家庭協商與書面約定
理想的方式,當然是兄弟姐妹先坐下來協商。可以將父母的照顧需求、費用預估,以及各人的能力攤開討論。例如:大哥辭職照顧,其他兄弟姐妹每月支付固定金額支援,或依薪資比例分攤。最好將協議以書面或簡單契約方式記錄,以免日後爭議。
2、法院調解
若無法達成協議,可以透過法院的家事調解程序。由法官或調解委員主持,協助兄弟姐妹找到合理的分擔方式。這樣的調解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違約,可強制執行。
3、訴訟主張
最後手段,是直接向法院請求其他兄弟姐妹依能力分攤父母照顧費用。雖然可能影響感情,但在必要時是保障公平的重要方法。
四、避免手足決裂的關鍵重點
1、及早規劃:若父母健康狀況逐漸下降,建議家人及早討論財務分擔,甚至可透過信託或意定監護制度,先規劃好照顧資源。
2、明確分工:常見的爭執點在於「我出錢你出力」是否公平。因此建議將費用、時間與照顧分工具體化,以避免模糊地帶。
3、運用資源:除了法院,社會局、長照中心也能提供協調與輔導。律師能協助起草協議、計算合理的分擔比例,避免將來訴訟。
4、親情第一:法律提供的是最後的保障機制,但在長照議題上,若兄弟姐妹之間的信任與溝通破裂,最後輸的往往是需要照顧的父母。因此,法律應當是協助公平的工具,而非挑起衝突的武器。
五、結語
照顧父母,既是親情,也是法律責任,絕不是某一人的義務。兄弟姐妹間因費用或勞力分配而爭執,是現實中極為常見的情況,與其陷入「誰付得多、誰付得少」的比較,不如透過法律的框架,在公平的基礎上找到合作方式,可以讓分擔更加公平,避免有人過度犧牲,也避免有人完全袖手旁觀。
對長照家庭來說,最重要的並不是「誰付了多少錢」,而是能否在公平的基礎上,攜手為父母的安養找到最合適的方式。法律能幫助我們劃清責任,但維繫親情仍需要每個人的理解與付出,才能真正守護父母的晚年。
原文經作者同意授權上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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