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者再婚或交友關係引發的法律問題
高齡者再婚或交友關係引發的法律問題
我們看到不少「高齡再婚」或「交友陷阱」的案件,衍生出財產爭議、子女繼承權受損,甚至是高齡者遭遇詐騙、被利用的情況。本文將以實際案例出發,並結合法律規定,提醒長者與家屬如何預防「假結婚」與情感詐騙。(圖片來源/Freepik)
林佳頻律師
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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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紀大了也想再愛一次?
幾年前,媒體曾報導一名八十多歲老先生,妻子早逝多年,由外籍看護照料日常生活。後來老先生與看護培養出感情,在子女並不知情的情況下,辦理結婚登記。
婚後不久,老先生陸續將名下的存款轉到對方帳戶,甚至簽下不動產贈與契約。等到子女發現時,房產已過戶,資產幾乎被轉移一空。後續雖然子女提起訴訟,主張父親精神狀況已衰退,結婚與贈與存在意思能力瑕疵,但因舉證困難,訴訟曠日廢時,最終僅追回部分財產。
這個案例凸顯了高齡再婚與交往關係中潛藏的風險,特別是在情感與金錢糾葛時,若缺乏法律防護,長者可能面臨被利用的危險。
二、婚姻對財產分配的影響
婚姻一旦合法成立,依《民法》規定,就會產生配偶身分與財產關係:
(一)繼承權:配偶是當然繼承人,與其他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遺產。
(二)財產制:若未特別約定,夫妻採「法定財產制」,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但對在婚姻存續中所生之婚後財產,在離婚或一方死亡時,有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可能。
也就是說,若長輩在高齡時與新配偶結婚,新配偶即享有「繼承權」與「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子女未必能完全保有父母的財產。
三、「假結婚」或「詐騙式婚姻」的爭議
部分不肖人士利用長者孤單、渴望陪伴的心理,以結婚為手段,迅速取得身份保障與財產利益。常見手法包括:
(一)假意交往、迅速登記結婚,再要求贈與財產或協助辦理居留身分。
(二)在婚後操控財務,要求立下遺囑、保險受益人指定,或直接轉移存款。
在法律上,若能證明結婚當時欠缺真意(例如受詐欺或受脅迫),或當事人欠缺意思能力(如失智、精神衰退),則可主張婚姻無效或撤銷。但這類訴訟往往舉證困難,且對長者名譽、家庭關係造成二度傷害。
四、高齡者意思能力的判斷
法院在處理這類案件時,常需仰賴醫療鑑定來評估長者當時是否具有理解與判斷能力。若醫療紀錄顯示長者罹患中重度失智,可能構成婚姻或贈與無效的依據。但若僅是輕度健忘,且仍能表達意願,法院仍有可能會認定其婚姻有效。
律師提醒:防範被詐騙與假結婚的五個重點
(一)保持家人溝通與關心
高齡長者若感到孤單,更容易受到外人影響。子女應定期關心,避免因疏於陪伴,讓陌生人趁虛而入。
(二)資產管理可考慮信託或監護制度
對於高齡、健康狀況不佳的長者,可透過「信託」方式安排財產,或聲請「監護宣告、輔助宣告」,由法院指定監護人或輔助人協助管理,避免長者在失能狀態下輕易處分財產。
(三)再婚前可簽署「婚前協議」
雙方可約定採行「分別財產制」,保障婚後財產不被濫用。
(四)避免私下簽署贈與契約
若有重大財產處分(如房產過戶、巨額轉帳),建議必須經過律師、公證人確認,以確保是出於本人自由意願。
(五)遇可疑交往對象,及早尋求法律協助
若發現長者的伴侶有「急於結婚、要求財產、切斷與家人聯繫」等警訊,務必及早諮詢律師,甚至報警處理,避免資產被轉移。
六、結語
再婚或交友對高齡者而言,本是追求幸福與陪伴的重要途徑,但若缺乏法律與家庭支持,卻可能淪為詐騙或財產爭奪的工具。
身為家屬,我們應以同理心理解長輩的情感需求,同時提供理性的法律保護;身為長輩,更應在尋找伴侶的過程中,保持謹慎,不讓自己多年積累的財產與尊嚴,成為他人謀利的工具。
愛與陪伴,應該是真誠的;保障自己,則需要法律的智慧。
原文經作者同意授權上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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