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竹語專欄】長照新新制幫居服員加薪?長照2.0的理想與居服的怨嘆
文/王竹語
自2018年1月開始,新版長照支付給付制度上路,通稱「新新制」。與以往不同的是:從「以時計價」改為「依服務項目計價」。
衛生福利部次長薛瑞元表示:
1. 新制不會讓民眾負擔增加,民眾端的部分負擔是調低的,從30%降低為16%,算起來每一個項目要部分負擔的錢沒有增加。
2. 幫居服員加薪是政府投入多的經費,絕不是漲民眾的部分負擔去調薪。
首先,很多民眾不禁要問,就第一點來說:
舊制1小時服務費用為200元,民眾自費30%,所以負擔60元就能得到「1小時內可以完成」的服務。新制將民眾自費額度降低為16%,假如一位居服員老手做得快,在1小時內可以協助沐浴(290元)+餐食照顧(310元),民眾需負擔96元,比舊制多付36元,那是足足多了60%!
實在令民眾無法理解官員所稱「算起來每一個項目要部分負擔的錢沒有增加」依據為何?
再以第二點而言:
遺產及贈與稅新制2017年5月12日正式上路,將稅率由16%,調增至20%以內,所增加的稅課收入,作為挹注長照財源。6月12日起,每包菸品調漲菸稅20元,也撥入長照基金。
但財政部日前公布2017年全年稅收統計,被高度期待能挹注長照財源的遺贈稅及菸稅,「增稅」後挹注長照基金僅57.6億多元,恐對長照推行造成衝擊。
若以此推估,實施一年稅收僅約115億元,還不到預估目標296億元的一半。(2018.01.15華視新聞網)
據此,官員所謂「政府投入多的經費」不知何指?稅收都已不足,試問「多的經費」在哪裡?從何而來?
其次,官員所稱「幫居服員加薪」,這點其實有待商榷。
居服員以前1小時完成的服務,領固定錢;現在甲案家半小時做完A項目,到下一個乙案家做另一個B項目半小時,且按服務項目收費。
(圖片來源:pixta)
理論上來看似乎是幫居服員加薪,問題是:
1. 不太可能每天的案家都無縫銜接,居服員常常在便利商店、公園或圖書館打發時間,等待去下一個案家。
2. 因為依項目計費,家屬不免精打細算,可能原本排定需要B項目的服務就會取消。
3. 每個居服員的能力與經驗不同,未必都能受「幫居服員加薪」之惠。
最後是交通費的補助問題。
我在專欄裡多次呼籲相關單位重視、改善偏遠地區交通費問題。
▶偏鄉長照何去從?
這次〈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交通接送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基準〉(2017.12.29)已經有分成「一般給(支)付價格」與「原民區或離島支付價格」,顯見官員還是有著眼於關鍵問題。
因為跟偏鄉地區長照發展最為密切的,可以說就是交通接送服務。由於幅員太大、路程太遠,就醫看病,都得比其他地區花更多時間,可能造成某些業者挑選個案,嚴重影響當地民眾的權益。
2018年1月開始的新新制,引起居服員抱怨的最主要原因,不但是未能立即從「依服務項目計價」中獲益,反而更複雜,讓機構與居服員無所適從。
(圖片來源:pixta)
「新制的核銷方式複雜到連臺北市政府也搞不清楚,一月份的費用至今還沒完全發下來,造成機構資金周轉風險。政府提供的包裹式金額,不足以應付單位人事成本和照服員薪水,已聽聞部分機構的照服員紛紛離職。」(聯合報2018.03.30引用中國家庭教育協進會理事長蒙京溥資料)
新新制的美意主要在於「幫居服員加薪」,但是據聯合報調查,各地方政府目前概算2017年長照共賸餘繳回金額至少28億元,執行率約64%(2018.03.29)。
至於2018年新新制路後,能提高多少長照執行率,全民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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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家|王竹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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